学校主页 加入收藏
【附件有更新】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大学2025年“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学术、创业赛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持续培育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引导学生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贡献青春智慧贡献青春动能。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荔园挑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院(部)赛

各学院(部)应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组织本年度“荔园挑战”院(部)赛。

(二)校赛报名(九月至十月中旬)

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报名报名材料。

(三)校级初赛(十月中旬至十一月初)

将通过线上书面评审形式进行。

(四)校级决赛(十一月初至十二月)

采用线下展示答辩形式进行。

二、学术赛道

作品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ZR)、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SK)、科技发明制作(FM)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务必阅读)。

三、创业赛道

作品类别包括: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务必阅读)

四、其他要求

1.鼓励已有科研成果的2024年、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的项目积极参加“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学术、创业赛道),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至省赛。

2.鼓励在其他大型高水平学术作品或创新创业赛事(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团队积极报名;鼓励参与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优秀项目参赛,推动优秀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调研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3.鼓励和支持学校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自筹经费支持和指导学生团队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有关单位可参照上述要求提交参赛报名信息。

4.校赛阶段线上书面评审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省赛、国赛项目的选拔推荐后续将根据组委会的最新章程、规则、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

5.每位同学仅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同时作为两个或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且每位同学最多同时加入3个项目(含负责人)。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者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6.跨学校、跨学院组队的同学应明确项目所属学校和学院(部),项目归属单位应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商议后确定,所属单位以报名时提交汇总材料的单位为准

7.【新增】参赛项目分为内地项目和港澳台侨参赛项目。其中,港澳台侨参赛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读港澳台侨学生,团队成员中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成员数的50%或以上。

8.参赛作品产权应归属申报者所有,知识产权须明晰,无权属纠纷。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学校无关。参赛作品凡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特殊领域(详见附件相应章程)的,须由参赛者提供有关部门的可参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赛。

五、材料提交

(一)各参赛项目材料提交

参赛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归属学院(部)的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赛学生自行提交到校团委的报名材料将不予接收。

(二)各学院(部)校赛作品提交

各学院(部)需根据赛事相关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汇总本单位参加“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的报名材料,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荔园挑战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于10月14日17:30前提交至校团委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邮箱szutwcf@163.com。其中,报名材料包括本学院(部)校赛报名汇总表(附件9的可编辑excel版和盖章pdf版),以及学术赛道、创业赛道所有参赛项目的材料(详见附件4参赛要求)。请各学院(部)参照打包模板(附件10)进行材料整理。

(三)各学院(部)院赛组织材料提交

院(部)赛组织相关材料必须包括发布在学院官网/公文通/公众号的正式报名通知、获奖情况公示,可选择性提交的材料包括院(部)赛相关新闻稿、活动照片、视频、赛前动员宣讲会等,提交时间初定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收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注意:只转发2025年“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内容(即本通知)不能视为举办院赛。


联系方式:

林老师0755-26535434

赖同学(粤海)15350360555

何同学(丽湖)13428899989

咨询微信号:szutwcf,邮箱szutwcf@163.com

附件:2025年“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