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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荔园挑战·攀峰”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动员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研究创新能力,校团委将持续投入经费用于支持学院(部)团委开展共青团“荔园挑战·攀峰”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工作,2025年度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贡献青春智慧,校团委从2022年度开始,设立深大共青团“荔园挑战·攀峰”基金(以下简称“共青团攀峰基金”),资助各学院(部)团委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项目培育。

“共青团攀峰基金”对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相衔接互补,形成培育、孵化、竞赛、提升全链条正反馈工作机制,以赛促学、以赛促研、以赛促创。

二、资助条件

(一)资助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参加“挑战杯”系列赛事时,可根据相应竞赛规则进行成员微调)。

3.项目根据成员最高学历划分为研究生组别或本科生组别。

(二)资助类别

1.科技发明制作。限定在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学科领域内,突出科技创新、发明创造,要求作品具有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定在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领域内,主要针对相应学科或领域前沿问题进行探索研究,要求具有前沿性和学术性。仅限本科生申报。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分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5个组别,主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可行性、前瞻意义的对策、建议。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为参加2025年“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学术/创业赛道(竞赛现已开放报名,具体要求可查看相应公文通),其余结项条件由各学院(部)团委另行规定。获得本年度“攀峰基金”立项的项目学院需动员确保项目同步参加2025年“荔园挑战”赛事。

公文通链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555722

2.获得2024、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4.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每位同学仅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同时作为两个或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且每位同学最多同时加入3个项目(含负责人)。

6.项目团队应注重年级梯队建设,对标逐级参加2026、2027年“挑战杯”省级和国家级赛事。

7.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三、资助安排

(一)经费分配

“共青团攀峰基金”根据各学院(部)2024年“荔园挑战”创新创业大赛(学术赛道)的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情况、“挑战杯”获奖情况以及2024年度共青团攀峰基金结项情况,综合拟定资金分配额度及重点项目数,详见“表1”。

表1:资金分配额度及重点项目数
学院(部)资助金额(元)重点项目数学院(部)资助金额(元)重点项目数
艺术学部50001政府管理学院100002
医学部780006教育学部30001
法学院240002马克思主义学院40001
心理学院20000经济学院40002
人文学院60001数学科学学院10000
外国语学院40000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90002
传播学院90002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47000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1000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80003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11000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70001
材料学院190002高等研究院3000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80001体育学院20000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480003金融科技学院30001
管理学院190003人工智能学院30000

(二)项目管理

各学院(部)团委应充分做好立项、结项的相关工作部署,在“表1”规定的额度内参照“表2”的标准确定立项资助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按本通知规定的条件申报项目,做好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

表2:项目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标准方案A

项目类别
项目等级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重点项目4800元3600元3000元
一般项目1600元1200元1000元
项目资助标准方案B

项目类别
项目等级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重点项目5400元4000元3000元
一般项目1800元1300元1000元
项目资助标准方案C

项目类别
项目等级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重点项目6000元4500元3000元
一般项目2000元1500元1000元

说明:

1.各学院(部)可自行决定执行的资助标准方案A/B/C,并在汇总表上进行标注。注意,不同类别的项目所执行的资助标准方案应一致,比如,科技发明制作类采用方案C,则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也只能采用方案C;

2.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区分标准由各学院(部)结合学科特点自行拟定;

3.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表1”分配的数量;

4.各学院(部)可另筹经费增加资助项目和提高资助标准。)

应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本学院(部)立项名单应在学院公文通公示3天,并填写《深圳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荔园挑战·攀峰”基金立项汇总表》(附件1),将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2025年9月22日17:30前报送至校团委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邮箱szutwcf@163.com。

(三)经费拨付

校团委根据各学院(部)提交的立项汇总表核定一次性拨付金额。所有拨付经费应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使用,未使用经费予以收回。

(四)学术纪律

资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应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资助项目实施。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项目资助,并按照学校有关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理。

四、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下拨至各学院(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立项方案,分阶段对各立项项目的经费进行额度分配和使用管理。

2.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立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专款专用。

3.资助经费可以开支的费用科目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其他支出: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设备耗材,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设备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

(2)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印刷出版、文献检索、信息传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数据采集、翻译资料、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专利费用不可报销)。

(3)其他支出。一般可用于科研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电脑配件等购置费用。

注:相关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学校计划财务部的要求进行。

4.有条件的学院(部)可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用于项目评审和过程管理、追加资助项目数量和提高资助标准、结项奖励以及其他相关的学生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等。配套经费由学院(部)自行安排、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接受监督审计。

5.采购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按照政府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6.经费使用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联系方式:

林老师 0755-26535434

张同学18026025556

赖同学15350360555

邮箱szutwcf@163.com


附件1.深圳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荔园挑战·攀峰”基金立项汇总表

附件2.【参考模板】深圳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荔园挑战·攀峰”基金-申报者情况(仅供各学院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