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解决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提供人才支撑等重要讲话精神,我部特设立“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验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培养创新精神、科研素质和实践能力。
现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2023年度“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基金资助。
2、申请资助的项目一年内完成。
3、申请项目可以是个人单项,也可以是团队项目(参与人员不能超过5人)。申请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往年有延期项目或中止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年项目,。
4、创新发展基金主要对研究探索类实验项目提供资金资助、指导。鼓励项目承担者及其团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对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5、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配备导师1名。
二、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向其所在学院的教学实验中心提出申请。以教学实验中心为单位组织评审、推荐申报项目。各教学实验中心项目管理联络人名单请查阅附件1。
三、项目类别
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学生面向高水平学科竞赛和前沿科学问题,取得突出成果,由教学实验中心择优推荐。
四、经费资助与管理
1、2022年度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1000元,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4000元,本年度项目实际资助额度视申报评审情况而定。
2、项目立项后,每个项目不单独制作经费卡,各教学实验中按立项项目建立本中心支出明细帐;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实验耗材、图书、五金用品等开支;因项目研究需要使用其他学院列入“深圳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http://gxpt.szu.edu.cn)贵重仪器设备的,暂按优惠机时收取机时使用费,耗材费按实收取。
五、学生及指导教师奖励
1、项目结题后,教学实验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项目结题评审为“优秀”的,奖励项目2个创新创业自主实践学分(2021级及以后学生负责人不可折抵专业课选修学分)。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组织专家对教学实验中心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评奖,并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
2、项目结题验收后,指导教师可根据《(深大[2010]221号)深圳大学教师工作量规定(试行)》向学院申请实践教学工作量。
六、申报程序
1、 10月8日前,本校同学选报我校开放实验项目库中既有的实验项目(附件2、3),或自拟项目、自主联系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并向所在教学实验中心提交,各教学实验中心项目管理联络人名单请查阅附件1。
2、 10月20日前,教学实验中心将与汇总表电子版及教学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盖章纸质版(附件5)报送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3、 10月25日前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根据教学实验中心申报项目数拟定各中心A类一般项目及B类重点项目申报限额。
4、10月31日前,教学实验中心根据项目申报限额组织专家对学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将《申报书》电子版、评审表电子版(附件6)、专家签字版的评审表及签署教学实验中心评审意见的申报书纸质材料报送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教学实验中心负责“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管理工作的老师(附件1)。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联系人:林声华,电话:2653-3987,办公地点:汇元楼636。
附件1: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管理联络人名单
附件2: 深圳大学开放实验项目库项目清单(截至2023年9月15日)
附件3: 深圳大学开放实验项目库项目卡(截至2023年9月15日)
附件4: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申请书(申请人填写)
附件5: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教学实验中心填写)
附件6: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申报评审表(教学实验中心填写)
深圳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