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生物学学术留学博士研究生KAMRAN MUHAMMAD(学号:2251251002)同学在2022-2023第二学期无正当事由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大[2017]194号文)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十)项:“无正当事由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者应予以退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决定对KAMRAN MUHAMMAD同学拟作退学处理。
公示期至2023年3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丽湖校区守慧楼502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人:张老师
电话:0755-86713949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日